他,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,参加工作三十多年来,数十年如一日,始终扎根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线,热情待人、默默奉献、勇于创新,以服务司乘人员的实际行动书写着无悔人生。他连续多年被各级单位评为服务明星,先进工作者,优秀共产党员。今年在市直机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、争做“四个表率”活动中,被评为“服务型表率”, 给身边的同事起到了很好的表率带头作用。他就是我局路政队路政员潘春保同志。
一、牢记党的宗旨,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
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,在潘春保心中始终有一个信念: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,服好务,自己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个人的所作所为,也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。黄石大桥路政执法工作,因其自身的特点更显得重要,尤其治理超限工作,繁忙而又沉重。一是因为黄石大桥过去作为312(沪蓉)国道,后又作为G50(沪渝)高速上的重要连接点,南来北往的车辆川流不息;二是开放式的交通环境给治超管理带来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。为了确保黄石大桥的绝对安全,严禁超限车辆通行黄石大桥就显得十分重要了。而他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,总结出了一套以人为本的工作方法,进行服务化管理:一是,人性化治超和服务至上治超。治理超限实际上是路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,面临的困难多于源头管理。在执法过程中,他注重执法服务质量,创新管理方法。始终坚持“以人为本”,实现治超管理人性化。管理办法有创意,现场5分钟法律宣传法和治超“三步”法,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办法也得到大部分司机的欢迎。二是,在治超操作程序上,做好现场宣传、依法处理、意见反馈三个步骤。从而加强司乘对路政法律法规的认知、理解、牢记,从无到有,从弱到强,从个体到群体。这些办法在治超工作中起到明显成效。
当全国范围的超限集中治理工作刚刚全面铺开时,有些司乘人员,从思想上不能理解,对超限工作很有抵触情绪,有时甚至还出现暴力抗法现象,但他秉持着文明执法的理念,力求南来北往的司乘人员能够主动认识到超限治理工作的重要性。04年七月的一天,一名辽宁司机因未经许可超限擅自行驶黄石大桥,被禁止通行后,其本人还不愿到综合执法大厅来接受处理,倒在道路旁边耍横。看到此景,潘春保拿来一把大伞替他遮荫,送上矿泉水让他解渴,适值炎日气温将近40度,地表温度更是达到50度以上,2个小时过去了,司机终于被他的行为感动,欣然接受处理。
二、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,严格律己是一名执法者的必要条件
“甘当公仆、热爱交通、忠于职守、依法行政、团结协作、风纪严整、接受监督、廉洁奉公”,这是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,也是潘春保对自己的要求。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廉洁奉公;对自己,他以身作则,不徇私情,自觉筑牢思想防线,扎紧防腐篱笆。对同事,他严格要求,不留情面。
在潘春保的带动下,其他班员也受到了深深的影响。08年2月的一天,一辆河南籍大型货车满载冻肉准备从江北方向通行黄石大桥。在江北治超点过磅时,实载57吨冻肉的该货车超限了2吨。在车辆卸载过程中司机不慎将放有700余元现金,1.3万元余额油卡,还有3张银行存折,以及身份证等物品的钱包掉落在地上。当时,正是潘春保班组当班,被当班路政员陈迪军发现后,没有多想,马上就将钱包交到了班长潘春保的手中,他立即将钱包转交了黄石大桥路政值班室保存。当司机林某开车准备重新过磅时,竟发现身上钱包不见了。当经过核实确实是这位司机的钱包并送还给他后,他激动地说:“太谢谢你们了,要不然我身无分文,真不知道怎么回去了”。
三、公而忘私,践行科学发展观,是每位党员,尤其是一名执法工作者的首要条件
“把工作当成事业做,把公事当做私事做。忽视集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极端个人主义为‘小私’,应当摒弃;利己、利人、利社会的思想和行为是‘大私’,应当倡导。”
2008年防冻抗灾期间,为了确保大桥区域行车安全,潘春保每天往返于大桥南北十余次,查隐患、排险情、护安全、保畅通,连续二十多个日日夜夜,没有一个正常的休息日。一天深夜,一辆大货车在途经黄石大桥时,因雪地路滑,车辆一头撞向桥梁护栏,占据了大桥大半幅行车道,并且驾驶员也在撞击中受伤。因为桥面积雪较厚,坡度较大,再加上时值子夜,路面结冰,异常湿滑,稍不注意,后方来车就会撞上横在桥中间的事故车辆,造成次生事故,情况万分危急。正在桥区巡逻的他见此情况,毫不犹豫地跳下巡逻车,冲进肇事车,将受伤司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。为确保后方来车安全,在摆放好安全标志后,他拿着指挥棒继续在风雪交加的大桥上疏导着交通,直到事故现场撤除。
潘春保同志就是这样一名普通的路政执法人员,他以实际行动为大桥安全畅通保驾护航,也在每一天的默默耕耘中书写了自己人生的精彩,一个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社会的共产党员,一个文明执法,热情服务司乘的共产党员。
